火柴、打火机以及区域外祭祀燃香等防火问题有望得到有效解决。在5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对《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并正式通过了相关决定,该条例的修订版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秉持首要保护原则,强化管理措施,深入挖掘资源价值,实现高效利用,同时,坚决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旨在通过严格的约束手段,推动实际保护的落实。
刘汉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副主任,在介绍时提到:《条例》自2003年颁布以来,已经实施了20多年,期间避暑山庄及其周边寺庙的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此次对《条例》的修改和完善,对于河北省来说,不仅有助于更好地履行文物安全的相关承诺,还有利于推动文化旅游强省的建设,同时对于构建一个科学且完善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条例》在从抢救性保护转向强调预防性保护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考古先行、建设随后”的原则。对于承德避暑山庄及其周边寺庙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域内的工程项目,要求将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置于工程启动之前,确保考古工作成为保护这些文化遗产的首要防线。
为构建坚实的“防火线”,确保消防安全“无缝对接”,《条例》针对避暑山庄及其周边寺庙木质建筑密集、森林草地广阔的实际情况,特别加入了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一切易燃物品”以及禁止在宗教活动指定区域之外进行焚香的条款;同时,鉴于避暑山庄水域众多、沿水建筑众多的特点,又新增了禁止在非规定时段游泳嬉水、禁止在非规定时段踏冰活动以及禁止钓鱼、放生的规定。
《条例》对单体保护与整体风貌保护均给予重视,加强了对于建筑本体、风貌管理和景观视廊的保护措施。它要求承德市人民政府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现有建筑和结构进行彻底排查,对于那些可能威胁到承德避暑山庄及其周边寺庙的安全、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项目,必须设定期限进行拆除或搬迁;对于那些无法拆除或搬迁的,也必须设定期限进行必要的改造。拆除、迁移、改造合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依法给予补偿。
《条例》规定,承德避暑山庄及其周边寺庙的保护管理机构需充分利用馆藏文物资源,通过借展、联合举办展览、网络展示、科研活动、文化创意等多种途径,强化对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进而提升馆藏文物的使用效能。承德避暑山庄及其周边寺庙的保护管理机构需为学校及科研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以促进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开展,确保文物得以生动展示,同时激发文化旅游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