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社会地位的配偶可以在墓地团聚
由于生前级别不同,夫妻死后只能“分居”,这种给逝者留下遗憾的习俗将从今天起被废除。
记者昨天从广州民政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新出台的《广州市革命公墓骨灰安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银河公墓将调整骨灰准入条件,采取一箱两份骨灰存放的方式,实现夫妻骨灰共同安放于公墓。
据了解,银河公墓安放着革命烈士、因病去世的国家干部士兵以及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过杰出贡献的人士和在国内外有政治影响的爱国名人的骨灰。按照这一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死后,骨灰才能安放在银河公墓。也就是说,如果夫妻生前军衔不同,就要“分居”在两处。这一问题困扰了不少家庭,不仅给逝者留下遗憾,也让后人不好意思在清明节带着骨灰来回奔波。不少市民认为,这一规定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1990年批准后实施的,已经不合适,需要修改。
为此,《新规》允许非干部逝世人员的骨灰与符合条件、在公墓存放的配偶骨灰合葬,允许同为干部但级别不同的夫妻骨灰合葬在级别较高的一方的公墓。有再婚史的,应按照夫妻双方的遗愿、遗嘱或者经亲属协商同意,将其中一方的骨灰合葬。夫妻骨灰以“两骨灰一箱”的方式合葬在一个公墓,骨灰盒要符合一定标准。考虑到祭奠烈士的严肃性,烈士骨灰不允许合葬。如果家属有强烈的合葬要求,可以申请通过,但非烈士一方不能签字。
广州银河革命公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姚善刚说,预计今年从火葬场运到银河公墓与亲人“团聚”的骨灰将达5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