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江西按察使魏公墓志》译介与赏析
古文《江西按察使魏公墓志铭》选自初中古文课本,古诗原文如下:
【原来的】
公名旦,字文明,姓魏。其父郑氏死在罗县令,死后追授虢州刺史。公丧父后,将侄子带给太傅鲁公真卿读书,真卿深爱他,被选为明经,任夏州元安令。顺宗继位后,又任太傅。
刘辟叛乱,围攻淄州,汉中帝命公为东川太守、御史。公到汉中,上奏皇帝说:“淄州被围,防守已竭,不能换将。”于是召他回去商议蜀国事务。刘辟离开淄州时,把东川太守之位让给了高崇文,任命他为晋、慈、西等州的防御使。临行前,他上书皇帝说:“我所治理的三州,不是要地,不值得任用,对国家来说也是浪费,不如把他们分到河东去。”皇帝认为他很忠心。
一年后,他被任命为洪州刺史、江南西路巡抚。公到,按州内人数多少,发俸禄,其余的都交给官府。他遣散八州的闲民,聚敛他们的财富。他先教人做瓦房,从山上采料。他召集陶工,教人做陶,在田间采料、采瓦,估算成本,不取一分利润。凡从官府拿料、采瓦,都照业务给付。遵命的,免除一半赋税;逃走不归的,官府救济;穷困无力的,赐钱,并带粮粥,亲自去劝说。他修建了瓦房一万三千七百间,多层住宅四千七百间。百姓不必担心火灾,酷暑湿气也趁高而来。 次年,他筑堤防,堤防长十二里,并开闸泄洪。公去职后第二年,河水已与堤平齐。老幼哭着说:“没有这堤防,我的身体就要流进大海了!”他灌溉了五百九十八个池塘,获得了一万两千公顷土地。凡是想为人民除害、增利的人,就如同放纵欲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