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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婚姻是母亲赐予的礼物,我只能好好珍惜它。

发布时间:2024-08-26 00 浏览: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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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的鲁迅

“收养女儿年龄不超过26岁”

自从1899年周、朱两家订了婚约之后,婚礼一拖再拖。1903年夏天,鲁迅也回国探亲,但婚礼并未举行。我们不知道朱安的父亲朱耀廷是在哪一年去世的,当时还不到50岁,从朱安的年龄来看,很可能就是在这个时期。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也给了鲁迅拖延的借口。1904年7月,祖父周福清在绍兴病逝,享年68岁,鲁迅并未回国奔丧。1906年,转眼又是两年过去了。绍兴有一条规定,“养女不得超过二十六岁”,而朱安已经28岁了。

关于朱家,我们知之甚少,但朱安的叔祖朱夏廷和父亲朱耀廷的相继去世,对朱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有一点是肯定的,安小姐一年又一年地等待,白白浪费了时间。在那个年代,她这么大年纪还未婚,无疑是很丢脸的。

从朱安留下的为数不多的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狭长尖尖的三寸金莲。自明清以来,人们认为“一双裹得整整齐齐、配上精美鞋履的脚,不仅是女性美的象征,更是阶级区分的标志”。当时,绍兴女子大多裹足不前,否则无法嫁人。可以想象,当她大约5至7岁时,母亲或族中妇女便为她裹足,以便将来能嫁入好人家。但她们没有想到,有一天,这双小脚竟然变得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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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蕊

据周冠武回忆,鲁迅曾从日本写信,要求朱家姑娘另嫁他人,鲁睿让周冠武写信劝说鲁迅,强调这门婚事原本就是她安排的,婚约不能取消,否则对周、朱两家的名声不好,谁也不愿娶朱家姑娘。作为让步,鲁迅还提出让姑娘解开小脚去上学,但朱家拒绝了。

鲁迅在日本期间,并没有特别的女性接触,但可以想象他所接触的日本女性无一不是自然足,就连女佣也都受过教育,能识字写字。在西方人和日本人眼中,辫子和缠足是土著人的野蛮习俗,这深深震撼了不少留日学生。其实,自康有为、梁启超维新以来,中国国内逐渐形成停止缠足的舆论,放脚的主张也被很多新派人士接受。沿海各城市都成立了反缠足或自然足协会,响应的民众也不少。

但在内陆农村,要改掉这样的坏习惯并不容易。晚清的绍兴似乎比较封闭,朱家又似乎是一个保守的家庭。应该说,鲁迅劝朱家姑娘放开小脚读书,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真心希望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如果朱家姑娘能写信来往,或许能培养出一些感情?

但由于种种原因,朱安这两方面都没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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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一家人照片

那时朱安确实老了,朱家已经着急了。但当时有传言说鲁迅娶了日本女人,有人在神田看到他带着儿子散步。这让朱家一片恐慌,最终促使陆睿下定决心把鲁迅召回国。多年后,陆夫人向人们讲述了她怀着愧疚之情把鲁迅骗回国的经过:

……朱家屡次托媒人催促女儿尽快出嫁,因为听说大先生娶了日本女子,还生了个孩子……我实在忍不住了,只好让人给大先生打电报,说我病了,让他赶紧回来。大先生果然回来了,我把原因跟他讲了,他也不介意,答应了婚事。

由于鲁迅迟迟不归,周、朱两家的长辈们十分着急。鲁睿只好用计谋,让人送来电报谎称自己病危,让鲁迅赶紧回来。同时开始重建家中的房屋,为鲁迅的婚礼做准备。

三哥周建仁当时18岁,在塔子桥附近的马神庙小学任教。母亲有没有叫他给大哥写信或发电报?很遗憾,他的回忆里没有提到这件事。据他回忆,1906年初夏,他放学回家时,看到泥瓦匠、木匠来家里修缮房屋。他这才知道,母亲之所以急于修缮房屋,是因为她要为大哥筹办婚事。

修缮房屋对一家人来说是一件大事。周作人曾回忆道:“为什么这时候要重建荒废了几十年的破旧房屋?这所房屋在太平天国起义中被毁,至今已有四十多年。我祖父虽然任过翰林,却从未修缮过。后来他在北京做官,捐了中书省、内阁,纳了小妾,却只顾花钱,没有余力去打理家里。这次终于修缮好了,人家可以住进去了。之所以修缮,并不是因为他们有权力修缮房屋,家里还是一样困难,其实是迫不得已。鲁迅那年正准备回家结婚,楼上的两间房是新房,我回家后才知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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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周作人回忆,“鲁迅当年正准备回国结婚。”不过,他也表示当时自己正在国外留学,对重建房屋和与鲁迅结婚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周冠武在回忆中也说:“……后来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鲁迅,鲁迅回答得很直白,随时同意结婚,婚事就定下来了。到了那一天,鲁迅果然从日本回来了。我母亲很惊讶,很高兴但又有些怀疑,于是就让我和明山当陪嫁。他穿着西装跪下,很听话。”

当然,事情的进程不可能像周冠武说的那么简单,但也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说法与我们通常所了解的情况有很大不同。

孙福元是鲁迅的学生、好友,也和鲁迅一家有很深的感情。他在1939年纪念鲁迅逝世三周年的会上也谈到了这一点:“鲁迅先生原来是学医的,受过很严格的科学训练,所以不相信很多精神上的生命。他常对人说:‘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家人屡次要求他回国结婚,他却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后来家里来电报,说母亲病危,鲁迅先生回国了。回到家一看,房子已经修葺一新,家具崭新,一切婚礼布置都已准备就绪,就等他回来当新郎了。鲁迅先生一生为事勇于奋斗,待人也十分仁慈,不忍心对自己最亲近的人残忍对待,便让步了。”

晚清时期,包办婚姻是理所当然,反悔是一件很严重的事。鲁老太太无奈之下,将鲁迅骗回了中国。其实,这一天迟早会到来,逃避也不是办法。鲁迅不忍心违背母亲的意愿,只能牺牲个人意志,默默接受这个命运。

假装自己是大脚新娘

1906年农历六月初六,鲁迅与朱安在周家新台门的厅堂里举行了婚礼。从1899年与周家少爷订婚到结婚,朱安等了七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她一定隐约听说,周家少爷对这门婚事不是很满意。或许,正是在这七年近乎绝望的等待中,她想起了长辈们常对她说的那句话:“生为周家之人,死为周家鬼。”

按照当时绍兴的风俗,女孩子如果被男朋友家拒绝,就等于被判了死刑,是家族的耻辱。既然她已经和周家的少爷订婚了,那就死在周家,她没有出路,这或许就注定了她以后的人生会很悲惨。

婚礼有台门三亲参加,还有一些宾客。老台门长老熊三公是族长,亲自主持婚礼。鲁迅遵照旧式婚礼一切繁琐的礼仪,丝毫不违抗。他后来回忆当时的情景说:“当时家里人听说我是现代人,担心我不祭拜祖先,反对旧式婚礼。但我还是默默地照做了。”

婚礼当天,周家小少爷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他头上的那根假辫子。鲁迅的堂兄周光义曾对此作过生动的描述:“农历六月初六,新台门周家举行婚礼。早晨,新郎已剪去辫子,现戴一顶丝绸帽子(有点像后来的拿破仑帽),帽子下面垂着一根假辫子。衣服是长袍,外面套着纱罩,脚上穿靴子。不知什么原因,礼堂设在庙宇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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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

新娘从花轿里走出来,身穿古装,红纱衫,棉边,黑丝裙。新人办完婚礼后,由老姑娘护送到楼上的洞房。按照岳中的旧俗,堕落者只能从事卑贱的职业,不准嫁给四等人。女堕落者被称为“老姑娘”,逢年过节,她们会到主人家祝贺,喜庆、丧葬时,她们会帮忙,并得到一些钱财和礼物。她们挤在一起,被送到楼上的洞房。

周光义出生于1906年,是周教生的长孙,周忠祥的长子。周教生是鲁迅的叔祖,曾介绍鲁迅、周作人等人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读书。周光义显然是从长辈那里听说鲁迅婚礼现场的,或者根据旧式婚礼的常态推断出来的。

鲁迅留着假辫子这件事,给参加婚礼的亲属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他们记得很清楚。鲁迅到日本后不久就剪掉了自己的辫子,但在婚礼上,他却要留着假辫子,戴着红缨的大帽​​子。这对于后来成为新文化运动先驱的鲁迅来说,无疑是难以忍受的场景。

大家也注意到新娘子装作大脚的样子。据鲁夫人回忆,鲁迅曾从日本写信,让朱家姑娘放开小脚:“老夫子不喜欢小脚女人,但认为这是旧社会造成的,所以他没有以小脚为借口拒绝这门婚事,只是从日本写信,让朱家姑娘通知她放开小脚。”

周冠武在《我的杂记》中也说:“鲁迅的母亲知道我和他通信,就让我写信劝说他。我写完信后,收到了鲁迅的回信,他说:我愿意娶朱安小姐为妻,但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放开脚,二是必须上学。安小姐很古板,回答说不能放开脚,女子读书不利,更不愿意上学。”

从陆寻的角度来看,他一开始似乎也试图与未婚妻沟通,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但是朱安一家人却无视他的条件,朱安的态度想必让他深感失望。

鲁迅在国外留学多年,受到新知识的洗礼,他不仅剪掉辫子,还反对缠足。朱家也理解这一点,所以当天,朱家特意让新娘穿大一号的鞋,以装作脚大。多年后,鲁夫人回忆起婚礼的情景,说了这样一番话:婚礼当天,花轿进门,拉开帘子时,新娘的一只鞋从花轿里掉了出来。因她脚小,父母就给她换了一双大一点的绣花鞋。她脚小,鞋大,身材矮小,坐在花轿里“不沾天,不沾地”,于是鞋就掉了。……当时有老人说这是“不吉利”,但我不相信这些话。希望这门亲事能顺利。婚后没几天,大先生就回日本留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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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的母亲

朱家人至今仍对婚礼上的一些小失误耿耿于怀:“鲁迅结婚时,我家和周家的关系更加亲近,我不仅担任迎亲的舅舅,还连续几天参加婚宴。当晚,新郎新娘在厅堂行礼,被迎进洞房。新郎走上楼梯时,宾客们围上来,有人踩坏了他的一只新鞋。另一位客人被请到玻璃房子里过夜。第二天早上起床时,他说话不合时宜,告诉我他昨晚见了鬼。你能想象他当时有多鲁莽吗?”

这是朱安的远房堂兄朱鲁琴多年后的回忆。在朱家看来,新郎的新鞋被踩到、周家的客人说错话,都是不祥之兆。在周家看来,新娘的鞋子掉下来,是非常不吉利的。

据周光义介绍,新郎陆逊长得像个英俊的小伙子,皮肤白皙,身材比新娘略高一些。新娘则显得矮小,长着一张马脸,但看上去没有其他身体缺陷。在老一辈人的眼里,这样的两个人至少可以生活在一起,为什么婚后不能生活在一起呢?双方家长想不通,只好归咎于婚礼上的一些不祥之兆,互相抱怨、指责。

新婚之夜

鲁迅与朱安婚后感情出现裂痕,形同陌路,这是在他们的新婚之夜就已经决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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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故居绍兴。楼下是鲁迅接见宾客的小厅堂,楼上一排木窗是朱安与鲁迅结婚的新房。(作者摄于2008年11月)

当晚,鲁迅像提线木偶一样进入洞房。当时周冠武20岁,他回忆起当晚的情形:“新婚之夜,我和新泰门燕媳妇的儿子明山一起把新郎扶上楼。那里是一座破旧的楼梯,每级台阶上都铺着袋子。楼上是用木板隔开的两间矮房子,新房位于东侧,屋里放着一张红漆木床,还有新娘的嫁妆。当时鲁迅一句话也没说,我们也没拒绝就把他扶上去。见到新新娘时,他还是沉默不语,脸色阴沉,十分郁闷。”

王和昭从13岁起就在周家当佣人,干了近30年。1906年鲁迅结婚时,他已经18岁了,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周家的长子。据他回忆:“那年夏天,鲁迅先生从日本回来,和朱小姐结婚。时间很短,我和鲁迅先生没有说过话,也不记得当时他穿的什么衣服。但有一件事我还记得。”

鲁迅先生在楼上结婚,结婚一晚后,第二天晚上就睡在自己的书房里。据说,印花被子的靛蓝还把鲁迅先生的脸染成了青色,他很不高兴。当时按照旧习俗,新婚夫妇要到老台门庙去拜祭,鲁迅先生却没有去。后来,人们得知,鲁迅先生对这种包办的封建婚姻很不满,第二天就睡在自己的书房里了。”

新婚第二天,鲁迅十分坚定。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王和昭这样的下人不可能知道,但却透露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鲁迅新婚第二天早晨,印花被子的靛蓝把他的脸染成了青色,让人不禁想到,那一晚他大概是把头埋在被子里哭了。

王和昭的回忆提供了引人入胜的细节,但缺乏旁证。有人指出,当时正值夏天,绍兴没有必要盖被子。周光义也叙述了新婚之夜的情景,似乎没有那么戏剧性。据他讲,刚成为老太太的周伯懿夫人担心新婚夫妇的动静,深夜时分便到洞房隔壁偷听,发现两人很少说话,儿子总爱看书,很晚才睡觉。两三天后,鲁迅就住进了母亲的房间,晚上看书,然后睡在母亲床边的一张床上。

王和昭说,由于鲁迅第二天早上心情不爽,“按旧俗,新婚夫妇要到老台门庙去拜祭,但鲁迅先生却没有去。”即便鲁迅不拜老台门,按旧俗,新婚第二天依然要进行许多繁琐的仪式:

第一道是“送子”。天刚亮,新娘洗漱完毕,吹笛人站在门外,唱着吉利的话语。老妪端来一对红衣绿裤的木人,放在新娘床上,说“官人来了”,一边向新娘祝贺,一边请求赏赐。

接下来是“头饭”,即新郎新娘第一次一起吃饭,自然只是个仪式而已。之后还要“上庙”,新婚夫妇坐上花轿,后面跟着老太太和乐师,先到堂房里的“土姑庙”拜祭,然后照例到宗庙祭拜祖先。

当天上午要“拜三拜”,堂上摆两桌十碗汤,家中男女老少拜完后,新郎新娘并肩拜拜,然后“行迎亲礼”,即按辈分向家中长辈拜,向同辈拜,最后接受晚辈的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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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送我的礼物”

新婚夫妇一般第三天要“回门”,也叫“转新郎”。新婚夫妇在老太太和吹号人的陪同下,乘花轿到新娘家,上堂拜祭新娘的祖先、岳父岳母等。之后,新郎被请到内室,坐在岳母身旁,听岳母说“八句”。八句说完,新婚夫妇便告辞上轿……

对于鲁迅“回娘家”一事,朱家佃户陈文焕曾回忆道:“我大概10岁的时候,听一个叫刘和尚的泥人说起这件事,说:‘朱家女婿到娘家来了,没有辫子,大家都很好奇,就赶忙去看热闹。’”刘和尚口中的“朱家女婿”就是鲁迅。在清朝,剪掉辫子可是件大新闻,因此引来不少围观群众来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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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剪发照片,1903年,日本东京

虽然鲁迅像木偶一样经历了这一系列繁琐的仪式,但新婚时他却非常果断,搬出新房,睡在母亲的房间里。我们不知道新婚之夜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鲁迅为何如此失望。

周建人解释,是因为朱安不识字,又没裹过小脚:“婚礼之后,我大哥发现新娘不识字,又没裹过小脚,之前给她写的信全都白写了。新娘名叫朱安,是我姑婆玉田的侄女。媒人是钱姨娘。我和母亲相亲相爱,总觉得媒人的话不靠谱,可自己的人一向靠得住。这么基本的要求他既然答应了,就一定会办到,而且办起来也不难,谁知道,一切都泡汤了?”

但据周冠武回忆,朱安拒绝读书、不肯放小脚,而且这件事是提前告知远在日本的鲁迅的,他不可能对此没有心理准备。

周作人说,“新娘很矮,看上去发育不全。”从照片上看,朱安确实矮,但鲁迅不喜欢她肯定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场婚姻是母亲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结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讲述婚姻生活,只对好友徐寿尚说过这样伤心的话:

这是妈妈给我的礼物。我只能好好珍惜它。爱是我不知道的东西。

鲁迅的这句话非常有名,被很多人引用来证明他对朱安真的没有感情,只有赡养的义务。其实这句话更深层的含义是揭示了婚姻中女性的地位和朱安的可怜处境。

“礼物”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定义是“为表示敬意或祝贺而赠送的物品,一般指赠与的物品”。娟是人,怎么能说是赠送给别人的物品呢?然而事实确实如此。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认为,在原始社会或野蛮社会,“婚姻是最基本的礼物交换形式,而女性则是礼物中最珍贵的礼物。”“构成婚姻的总体交换关系,不是建立在男人和女人之间,而是建立在两群男人之间。女性在交换中只扮演物品的角色,而不是作为伴侣……”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一夫多妻制社会中,女性从来都只是一种附属品,一份等待被接受的“礼物”,她的命运取决于能否被送给一个好人家,能否得到接受者的喜爱和善待。

因为“母亲”(其实是母亲所代表的社会和家庭)的要求,鲁迅被迫成为这份“礼物”的接受者。据孙福元回忆,鲁迅虽然是新郎,穿长靴、穿长袍、戴红帽,一切按要求做。但那时他已经下定决心:“结婚前,我什么都听你的,结婚后,我什么都自己做主,到时候你得听我的。”

显然,鲁迅把朱安当成了礼物,作为接受者,只要接受了礼物,就可以为所欲为,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还是一个主动者。婚后没几天,鲁迅就和二哥周作人去了日本,离开了母亲强加给他的女人。

周作人回忆鲁迅当时的考虑是:“经过两年的学习,鲁迅已完成了医学院的早期课程。由于思想上的变化,他决定放弃医术,转而从事文艺运动,以改造思想。因此,他决定辍学后回国,解决拖延已久的婚姻问题,然后再东山再起,发动‘新生活’文学运动。”

可惜,朱安这个“礼物”却无法意识到这一点。没有人提及朱安是如何熬过新婚前三四天的。她是坐在洞房里一动不动?还是一边哭一边听那些经历过的人讲故事,教她如何活下去?或许,那一刻,她认为自己就像蜗牛,只要慢慢爬,慢慢忍,终究会等到周家少爷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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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鲁迅的遗民:朱安传(乔丽华著,九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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