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清明节临近的同时,青岛以及济南等地的一些陵园宣称会针对超出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持续收取管理费,这进而成为了近期社会所关注的热点。公墓管理费究竟应不应该收取呢?而其收费标准又是多少呢?记者经过调查发觉,好些个城市都遭遇了这样的问题。(4月1日《新京报》)。
每一年,在清明节来临前后的这段时间,公墓收费这件事情,都会变成人们展开议论的具有高度关注度的要点。公墓跟管理方面存在关联,进行合理收费,这也是在情理范围之内的。然而问题在于,究竟怎样进行收取才能够算得上是合理的,这是值得深入仔细地考量和斟酌的。济南市物价局在2010年的时候发布的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表明,对于普通型公墓而言,最高限度不能超过每个月15元,对于中、高档型公墓来说,最高限度不能超过每个月25元。而这样一项由政府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其本身就是值得拿出来进行商讨和质疑的。
墓地购买费用里面包含着20年的管理费,这是当前各个陵园普遍的做法。然而,实际上并不是全都这样,有些地方的公墓就没有执行这样的标准。笔者所在的河南某地,在购买墓地的时候表示送5年管理费,5年之后就需要交钱进行管理。这表明,公墓的收费标准,并未实现统一。各地存在这种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是不应当存在的。
那么,济南到期的公墓这一情况,普通型的其最高限度是不超过15元每个月,中、高档型的最高限度是不超过25元每个月,像这样的标准算作合理吗?依笔者来看这同样不合理。政府所制定的公墓管理收费标准,存在着哄抬物价的嫌疑。这样的标准,我不清楚济南关于住房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然而据笔者我所了解到的,济南出台的公墓管理收费标准有可能是多数地区住房物业管理收费的好几倍。一座公墓的墓穴通常大概也就一平米这样大小,每平米住房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处于15至25元每个月的城市,恐怕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不多见的。死人的“住房”管理价格,为什么要比活人贵许多?
为离世之人墓穴予以服务的成本,通常会比为在世之人住房去提供服务的成本少很多,所以公墓管理费的收费标准,理应比住房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低才算是正常的,过高收取公墓管理费的这般行为,存在巧取豪夺的嫌疑,对于如此行为,政府不可以帮公墓管理方来声言,出台对公墓一方有利的收费标准,而是要尽力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土地归国家所有,基于此,人人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其次,人们活着使用土地需要花钱,去世用到的该称之为墓地的土地使用同样要花钱,这显得不太合理。再者,就算理应交纳一定金额的公墓管理费,那也得有相应章法可遵循才行,一定不能毫无依据地漫天要价,也不可随心所欲地自行定价。最后,国家以及各地,务必要从保护消费者利益这个角度出发,去构建形成合理的公墓收费定价标准机制,以此来杜绝公墓管理收费过程中的盲目随意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