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事件背景
趁夏日踏上辉煌旅途,那一刻于途中,我们不仅观赏着绚烂景致,还于内心深处领略着一种难以言传的宁静跟期待,好像每一处景致都跟我们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每一回的驻足都盈满了期待和惊喜。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上,我们不禁会忆起那些已与我们分别的亲人,他们虽不在身旁但他们施予的爱和祝福却始终伴随我们。在追寻与缅怀过程里,我们愈发珍视当下每一刻,也愈发期待与亲人再次相逢。
父亲坟墓被毁
郑某某,身为两位原告郑某甲、郑某乙的父亲,在1970年离开了人世,而后安息于广丰区湖丰镇桥头村槐山组毛坑洼山场。每到清明的时候,原告们都会前去进行祭拜,借由这种方式来表达对父亲那种深切的思念之情。可是呢,在2022年11月27日,一则让人感到不幸的消息传了过来:村民告诉原告,被告程某某、郑某丙因为要建房去挖地基,所雇请的挖机不小心把父亲的坟墓给挖毁。原告们多次试着和被告去沟通,被告也承认了挖机毁坏坟墓这个事实,但是双方在赔偿这件事情上一直都没办法达成一致。处于无奈的状况下,原告们做出了诉诸法律的决定,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坟墓修缮所需要的费用三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两者合计为六万元。在法庭进行庭审的这段过程之中,原告们对诉请进行了调整,要求被告赔偿因坟墓损坏所需的修缮费用五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总计金额为八万元。
法律诉讼
通过实地去探访一番,得知两位原告的父亲的坟墓是坐落在湖丰镇桥头村槐山组毛坑洼山场那里,这个地点从山脚往上的垂直落差大概是30米。其中呢,被告郑某丙担当着该村槐山组理事会的副组长一职,而程某某是组长。由于桥头村打算在毛坑洼山场建造停车场以及老年活动中心,郑某丙在2022年11月雇请了挖机驾驶员去进行山体的挖掘工作。不幸的是,在挖掘的过程当中因为驾驶员出现误操作,再加上当时正在下雨并且郑某丙当时并不在现场,从而导致坟墓塌落受到了损害。经由周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以及村干部开展现场勘查,得以确认,坟墓的墓碑已然遗失,坟体遭受了严重损毁。鉴于此坟墓已经存在50余年,并且时间极为长远,血棺的可能性相对较低,所以应当参照老坟的迁移标准来进行处理。
02法院判决
财产损失评估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来说,针对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财产损失的计算,要依据损失发生之时的市场 价格,或者通过其他合理方式来进行。
精神损害赔偿
顺着往昔回看,我常常怀念那条曾多次去漫步的小路,那条充满着无数记忆之所的小路,有时,我也会进行去往故乡的行程,去看望那些小时候的挚友,近日,就出现了这样一起案子,被告人郑某丙雇人实施挖掘,然而却没有尽到该有的留意责任,也没有去提醒挖掘机驾驶员留意相关事宜,最终致使原告方父亲的坟墓不幸被毁坏,身为家族的后代之人,原告方无疑就这样产生了修复以及维护坟墓的经济方面的损失,所以,侵害的一方应该承受赔偿的责任,在进行庭审的过程当中,被告郑某丙表明愿意承接这一责任 。鉴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秉持的火葬改革以及节约殡葬费用的准则,两位原告父亲的坟墓于被挖掘之后要迁移至公墓地区实行土葬,并且由于墓碑已经丢失,所以需要再次雕刻 。
诉讼请求变化
参照《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里本区迁坟补偿标准,老坟补偿是2600元每座,还要加上1400元工作经费;血棺补偿为8000元每座,且每座要支付2800元工作经费。这里的工作经费,实际上是用于把坟墓迁到公墓区并重建的费用。俩原告虽说声称墓碑和骨灰被被告处理了,可他们并没有提供相应证据来支撑这一说法,所以,本院对他们的这一陈述不予以认可。根据现有的全部线索以及确切数据来看,我们根本没有办法确切地判定两位提起诉讼之人的父亲安身之坟墓究竟是不是属于那种被称为血棺的特殊类型。为了能够妥善地处置好这一颇为棘手的事情,我们经过诸多详尽考量之后决定,在上述已经明晰提及的迁居坟茔的标准之上,把迁移坟墓地址并且再次重新建造坟墓所需要耗费的材料费用以及人工劳务费用向上提升30%,也就是(2600加上1400)乘以130%最终等于5200元。
除此以外,两位原告父亲的坟墓遭到毁坏,这给他们造成了精神层面的痛苦。在综合考量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形、当地的生活水准以及被告并非出于主观故意等诸多因素之后,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被告郑某丙向两位原告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对于原告提出的要求中过高的那一部分,本院不予认可支持。与此同时,原告一方并未拿出证据来证实被告程某某指挥挖机损毁了坟墓,故而,本院对于原告要求被告程某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不予采纳支持。
俩原告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作出赔偿,额度总计为80,000元。即便如此,在本院明确告知他们诉讼费交纳期限之后,他们在期限已过的时候,仍然没有补交相关费用,所以,本院按照原告自动撤回增加以后诉讼请求来进行处理,也就是依旧按照俩原告原来提出的诉求来进行处理 。
总结上述所说情况,被告郑某丙,需要对俩原告,赔偿各项损失,总计为20,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