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唐梅妍 洞口法苑
“祖坟安葬”引纠纷
近日,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祖坟安葬问题引发的纠纷。
(法官在当地村委会调解双方矛盾)
百年睦邻,“风水”生隙
胡某和肖某是同一个村庄的邻居,两家世代交好,已有上百年的和睦关系,老少两代人都常常一起欢乐,彼此之间从未发生过矛盾,一直生活得非常融洽。二零一九年,被告肖某的配偶离世,遗体安葬在自家承包的田地上,原告胡某觉得逝者未到六十岁就离世,而且坟墓的方位正对着自家祖茔,认为这会破坏家族的气运,对子孙后代的成长不利,因此心里很不服气,多次找被告交涉但得不到解决,原告最终决定将被告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并且赔偿因侵犯坟墓而造成的两万元损失。
调查走访,矛盾激化
接受任务后,办案人员立刻前往乡村进行核实,向当地居民和村委员会咨询当地的风俗以及祖坟分布等事项,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村委员会,并邀请村领导以及有威望的村民代表共同介入调解。调解期间,原告主张被告等人把亲人安葬在祖坟上破坏了自家的风水格局,被告则表示逝者下葬在自家墓地里,和原告家没有关联,双方争执非常激烈,第一次调解时没有形成共识。
争议土地归集体所有!驳回起诉
审理结束后,法官指出:国家、集体单位、私人个人以及其他权利人的财产权益均受法律维护。原告就风水问题,向被告主张停止侵害并要求赔偿争议土地,该土地系村庄集体财产,原告胡某并未获得土地承包使用权利,故其并非具备法律地位。法院最后判决,不予受理原告胡某的诉讼请求。
释明法理,息讼服判
裁决不予支持后,由于被告年迈,审理人员对其表示了关切,着重就不予支持的理由向被告胡某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同时列举了相关的法律条文逐一进行剖析,在审判人员的耐心讲解下,被告胡某表示不再继续诉讼并接受判决结果,还对审理人员在案件处理中所展现出的温和周到表示了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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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国家、集体以及个人的财产权利,还有其他各类权利,都受到法律维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损害。